聚焦快递业劳动合同:签订要点与权益保障全解析,解析快递业劳动合同:从根源到细节的深度剖析

本文围绕快递业劳动合同展开,探讨了为何要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签订、怎样推动其落地以及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还详细说明了适用人群、签订方式、时间、内容和社会保险权益保障等内容。

在当下,快递行业正有序地推进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要逐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切实让劳动合同起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用,推动快递业劳动关系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聚焦快递业劳动合同:签订要点与权益保障全解析,解析快递业劳动合同:从根源到细节的深度剖析

为何要签订劳动合同:减少劳资双方争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陆之悦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因工伤、离职后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容易引发经济纠纷。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例如,合同中关于工资、社保等条款,可以有效避免企业拖欠工资或者逃避社保责任。

陆之悦介绍,快递业的用工形式和合同签订情况主要有四种。其一,针对全职员工,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其二,对于计件员工,按照揽收或派送量进行提成,大多签订承包协议,不过此类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其三,客服等岗位多采用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与快递企业不直接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四,劳务外包,多发生在运输、仓储等环节,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在实际操作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多为管理岗,特别是在加盟制企业中,派送、揽收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还有待提高。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呢?陆之悦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司法机关根据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来查明和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然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没有合同保障,可能会出现企业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的情况,进而引发诉讼。

应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行业特殊性

作为快速发展的行业,快递业劳动合同有哪些特殊性和操作难点呢?陆之悦认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通常采用保底基本工资加计件的方式,与之直接相关的工作内容和强度难以提前预估;二是工作受派件高峰时间的影响较大,休息时间难以确定;三是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变动频繁;四是劳动者在奖惩方面的合同约定与企业被投诉、举报情况直接关联。

陆之悦指出,一般来说,直营快递企业各项管理直接适用总部劳动规章制度,有成熟的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和内容。而加盟制企业受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的影响较大,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承包替代劳动关系的问题出现的概率相对较高。目前快递业劳动合同大多采用劳动主管部门发布的套式文本,没有结合快递业的特殊性进行补充。

陆之悦建议,要综合考虑快递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计薪方式、遵守规章制度考核等因素,在劳动主管部门发布的范本中进行完善。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主要应关注以下几点:是否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工作地点和内容是否明确;工作时间是否明确(固定时间、综合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如涉及绩效考核或提成计算的,在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情况,陆之悦表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或书面协议,员工还可以与一个以上用工单位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她建议该类合同内容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每小时计酬方式、平均每日工作时长或累计每周工作总时长,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如何推动劳动合同落地:多方面入手加以推动

陆之悦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一是督促快递企业建立、完善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劳动报酬等法定必备条款以及快递业特殊事项等;二是快递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劳动保障相关的培训;三是要求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履行台账,对员工工作考核、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记录;四是在行政管理、劳动仲裁、民事审判中,让未按照实际用工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用工单位在行政管理、仲裁、诉讼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典型案例对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宣讲,使各方深刻认识到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目前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快递从业人员劳动纠纷,仲裁机构大多不予受理,要求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将极大增加从业人员的维权成本。陆之悦建议,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理顺救济途径等方式来解决。

怎样保障劳动者权益:细节问题应多注意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除了前面提到的认定劳动关系问题,劳资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涉及工伤认定、绩效考核等多个问题。如果劳动者认为涉及合同条款的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处理呢?

陆之悦表示,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民事行为,员工一旦签订就会产生约束力。由于“权益受损”是一个比较主观的单方判断,在合同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员工无权仅以“权益受损”为由单方要求变更,需要提出切实、有效的证据来支持。

例如,在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秦某向被告某物流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费用由个人直接发放,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原被告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资格,但原告未能提供其工作期间受被告公司劳动管理、劳动规章制度约束的相关证据,原被告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因此驳回了秦某的诉讼请求。

陆之悦坦言,虽然从业者确实有权利与企业就其侵权行为进行沟通,化解纠纷,但根据目前行业就业市场的情况,确实存在从业者议价能力不足的问题。从业者在签订合同后,仍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如果确实无法接受原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可以选择提出离职。

快递从业人员与企业具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一起来看看——

【适用于哪些人?】

适用于快递企业全日制用工人员,包括:一线收投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分拣操作人员、客服处理人员、查询服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怎么签?】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从业人员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从业人员的不得由快递企业代为保管。

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快递企业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存储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何时签?】

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签什么?】

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社会保险权益如何保障?

快递企业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缴社会保险费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员工承担。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缴费费率按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本文围绕快递业劳动合同展开全面探讨,从签订原因、方式、推动落地措施到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强调了签订劳动合同对减少劳资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同时说明了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和社会保险权益保障办法,旨在推动快递业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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