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展开,介绍了其制定依据、内容、意义等。

今日(25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公布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为《基准》)。这一举措在市场监管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

《基准》的制定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而形成的。在呈现形式上,《基准》采用了条文与案例相结合的独特方式,总共包含18条内容,其中还配有7个生动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基准》的制定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原则。它深入总结了过往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工作中所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对于广大经营主体普遍关心的诸多问题,例如违法情形的具体界定、从轻和从重情节的判定、上调和下调处罚因素及相应幅度等,《基准》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和妥善解决。同时,秉持着急用先行的理念,对于实践中数量较多且执法经验相对成熟的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基准》进一步细化并科学合理地设置了行政处罚裁量的情节、步骤和幅度,让执法工作更加精准、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基准》还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处罚裁量的依据、标准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这一细化明确工作意义重大,它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对自身的经营行为有更清晰的预期,从而稳定其经营信心。同时,《基准》的出台也向市场亮明了规则,强化了反垄断制度的威慑力,能够引导企业增强经营者集中合规意识和能力。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它有助于一体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的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阐述了其制定依据、内容特点,强调了其对解决经营主体关心问题、细化处罚裁量标准的作用,以及在保护经营者权益、强化反垄断威慑、推进常态化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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