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促消费关键在提低收入者收入,农村老人进城养老有妙招

本文围绕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年年会”期间的观点展开。一方面提及促进消费要着重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另一方面阐述了推动农村老人到城市养老的好处、途径及相关考量。

在3月23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年年会”的间隙,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接受了相关采访。他指出,促进消费这一目标的达成,不仅仅是简单地提高居民的整体收入,更要有针对性地把重点放在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上。

李实深入分析了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他认为主要存在两方面因素。其一,收入增长缓慢使得居民可用于消费的资金有限;其二,收入差距过大导致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出现较大差异。“那些高收入人群,他们手中资金充裕,但基本消费需求已得到满足,消费意愿并不强烈。而低收入人群,虽然有着强烈的消费欲望,却受限于资金不足,无法充分进行消费。”李实进一步解释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让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实现更快增长,他们就会将增长的这部分收入用于消费,这对刺激消费会起到更为显著的作用。”

在当天举行的“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研讨会”上,李实还提出,应该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促使农村老年人前往城市养老。他详细说明了城市养老的好处,一方面,相较于农村养老,城市拥有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能够显著提高进城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和养老质量;另一方面,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健全,养老产业具备规模效益,这有助于提升进城农村老人养老的性价比。李实还提到,“在农村推行集中养老,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由于养老服务跟不上,部分地方的养老院建成后却无人问津,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实际上,农村的养老成本比城市要高很多。”

为了实现农村老人到城市养老的目标,李实在论坛上提出了三个途径,并在会后进行了进一步阐述。

第一个途径是为农村老人进城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创造条件。在中国,绝大多数农村老人都希望能够与子女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这样做不仅可以降低老人的生活费用,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人还能帮助子女料理家务、照顾孩子,子女也能尽到孝敬父母的责任。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许多农村老人的子女是进城农民工,他们大多没有住房条件将父母接到城市生活,往往居住在工厂宿舍、建筑工地或合租房中,这些地方并不适合家庭生活。而且,作为外来人口,他们无法享受当地城市的保障房政策,住房条件差不仅影响生活质量,还阻碍了他们与亲人的团聚,导致农村出现大量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如果这一政策能够尽快落实,城市中的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群体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住上廉租房,他们就有能力将农村的父母接到城市共同生活。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城市中存在大量闲置的商品房,将这些闲置房屋转化为保障房,既能解决商品房过剩问题,又能解决外来人口住房问题,还能推动农村老人进城养老,可谓一举三得。

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土地换养老。农村老人生活在农村,子女外出打工,家里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往往处于闲置状态,即便进行土地流转,收益也十分有限。如果老人能够进城与子女一起生活,家中的住房和宅基地同样会闲置浪费,这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李实建议,国家可以专门设立一笔专用基金,对放弃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老人给予现金补偿。有了这笔补偿金,老人进城养老会更有底气。对于出让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直接归还给村集体进行再分配,这样能够增加其他村民可使用的土地资源。

第三个途径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更多的养老金能够让农村老年人在城市养老时更加从容和体面。李实提到,一些专家建议用两年时间将农民的养老金从目前的200元提高到400元,他认为鉴于农村老年人养老金基数过低,应该大幅度提高,比如用两年时间涨到1000元。即便涨到1000元,1.2亿农村老年人仍然是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李实分析指出,这部分资金即便全部由政府负担,额外财政支出约1万亿元左右,占政府财政支出不到百分之三。而且,这部分支出基本上会转化为老年人的消费支出,有助于提振消费。

本文围绕李实在两会期间的观点,强调促进消费要关注低收入群体收入提升,同时提出推动农村老人到城市养老的三个途径,包括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创造条件、土地换养老以及提高养老金待遇,这些建议对促消费和改善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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