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在建勐远至关累口岸高速公路“3·2”边坡塌方事故展开,介绍了交通运输部对此事故的处理举措,包括提级管控、挂牌督办,还说明了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督办的要求。
据交通运输部3月23日发布的消息,近期,依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交通运输部作出重要决定。针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在建的勐远至关累口岸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为“勐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3·2”边坡塌方事故,进行提级管控,并且实施挂牌督办。
具体了解到,3月2日当天,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境内,勐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2标段不幸发生了边坡塌方事故。这场事故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导致3人死亡。关于该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是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云南勐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则是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此次督办明确提出要求,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要尽快彻查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因,依据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罚。同时,要切实压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以此确保整个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交通运输部对云南勐关高速“3·2”边坡塌方事故进行提级管控和挂牌督办,介绍了事故基本情况及参建单位,还明确了督办对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旨在推动事故调查与责任落实,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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