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方独董发督促函,力促解决资金难题

*ST东方(600811.SH)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督促函》,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逾期未履行化解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情形的承诺,以及公司未能按期归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并解决。公司董事会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采取相应措施。

在3月26日,格隆汇发布消息称,*ST东方(股票代码:600811.SH)对外公布了一则重要事宜。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陈守东先生、宋兴福先生共同提交的《督促函》。

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发出了这封《督促函》。此次督促主要涉及两大关键问题: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逾期未履行化解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情形的相关承诺;二是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独立董事们希望通过这封督促函,让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事项,并且尽快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此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独立董事的《督促函》后,表现出了高度的重视。他们迅速行动,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函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内容,加快推进解决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的问题,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对于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这一事项,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表示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以便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ST东方独立董事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问题发出《督促函》,董事会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解决存款提取受限问题,同时公司也将多途径筹措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原创文章,作者:Edeline,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haozhang.com/archives/6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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