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射洪市绿然学校年级主任何某让学生砸手表及手机一事展开,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处理结果,分析了老师行为的不妥之处,探讨了教育惩戒的方式和边界,呼吁教育界反思并依法育人,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近日,一则关于学校教师处理学生违规使用电子产品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22日,射洪市绿然学校一名学生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反映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2024级年级主任何某多次要求班上同学砸毁手机,该学生更是希望能得到2024年11月被何老师要求砸毁的价值1900元手表的赔付。
(图源:问政四川)
针对这一事件,3月27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给出了回复。该教师由于未能控制好自身情绪,已经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赔付。同时,市教育体育局也责成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
在课堂上,学生违反规定使用电子产品,这种行为确实会产生不良影响。它不仅会干扰自己的学习状态,还可能影响到其他同学的学习。其实,涉事老师在教育学生时,有多种合理的选择。比如,可以将电子产品没收,等到放假后再归还给学生;或者与家长进行商议,探讨如何处理这些违规的电子产品,是让家长取回,还是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销毁,这些做法都是比较合适的。然而,该老师却直接要求学生砸毁自己的手表,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有律师表示,教师要求学生自行毁坏手机、手表等行为,涉嫌侵犯学生的财产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在此次事件中,何老师已经对学生进行了赔付,但其背后的行为却值得广大教育者进行深刻反思。
我们都知道,教育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的特点。老师当下对学生的“谆谆教导”,也许要过很多年,学生才能明白其中的良苦用心。因此,老师们本着“一切为了学生好”的初心去管理学生,这种出发点是值得尊敬的。
然而,时代在不断变化,教育观念也需要与时俱进。当教师的行为不再合适时,就应该及时进行纠正。不能因为老师管教学生,最后却让老师“伤”了钱包,学生伤心,老师也寒心。
学生在课堂上玩手表,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这是不对的。但该教师选择以情绪化的方式强迫学生自毁财物,实际上将教育惩戒变成了一种“集体暴力”,仿佛在告诉其他学生:“不听话”就是这样的下场。而且,类似让学生砸手机的事情还发生了多次。这不禁让人思考,是涉事教师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还是根本就没有把学生当作独立的自然人去尊重,只是为了维持秩序,只求“控人”而不求“育人”呢?
回顾教育的历史,从以前禁止学生看课外书,到如今禁止学生玩手机,每一代师生之间似乎都有不同的“对抗”焦点。但始终不变的是,总有个别老师不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难道仅仅因为“从来如此”,这种做法就是正确的吗?
教育界应该认真反思,这样的“年级主任”是否仅仅存在于这一个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更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思考如何将《民法典》中的物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权益优先原则融入到日常教育中,真正做到以法育人。
学校绝不是暴力与强权的博弈场,更不应该成为教师宣泄情绪的舞台。师生关系的本质是双向尊重,学生应该恪守尊师重道之礼,教师也应该以平等之心对待学生。真正的教育,应该是用心灵去唤醒心灵,用尊严去培育尊严。
本文通过射洪市绿然学校年级主任何某让学生砸毁手表和手机的事件,揭示了教育惩戒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教育者应更新观念,依法进行教育惩戒,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呼吁教育界和学校反思,将法律原则融入日常教育,构建和谐、尊重的师生关系,实现真正的育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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