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价格治理机制:健全市场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办国办意见发力价格治理,多领域改革蓄势待发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展开,介绍了该意见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发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作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以及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和举措,还提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协同推进改革。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意义重大,旨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全力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是关键一环,能更好地发挥价格信号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近10年来,价格改革成效显著,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这一转变极大地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要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且有序地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例如,分品种、有节奏地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意见》还要求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为市场形成价格奠定坚实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同时,废止那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进行不当干预。

价格信号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能源、公共服务等领域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意见》明确了相关举措。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同时,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意见》将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作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主要目标,兼顾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意见》明确,要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加大储备调节力度,加强预期管理、市场监管,引导价格平稳运行。

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意见》强调,要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在重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价格改革和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合理把握改革时机和节奏,推动价格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本文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展开,详细阐述了该意见在价格形成、市场建设、资源配置引导、价格调控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和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协同推进相关改革,以推动价格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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