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了申报主体、支持方向、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响应《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携手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以下是具体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必须在工信部继续支持的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内(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向和内容
对于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的“小巨人”企业,将给予强创新促发展奖励。整体奖励资金额度不低于高质量发展资金的70%。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可参照附件2。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要求
1.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提交的方式。项目单位需按照本指南所列出的申报资料清单,在2025年3月31日24:00前,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申报提交: – “北京通企服版APP – 首页 – 一体化申报平台 – 《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入口”; –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 – 首页 – 一体化申报平台 – 《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入口”。
2. 本次申报未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收费的培训班、解读班以及项目申报服务。
四、监督检查
1. 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并按照时间进度推进项目。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2.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若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3.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推进各项目单位的年度实施成效自评估。工信部、财政部会对地方培育工作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明确绩效考核等次,确定继续推荐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考核结果将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4. 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材料报送咨询电话:82176966
附件: 1. 工信部继续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第三批第二年) 2. 强创新促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2日
本文是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主体、支持方向、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申报指导,同时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以保障项目的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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