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蛀虫”现形!红谷滩区原城管局长被双开,南昌市红谷滩区李伟杰:从局长到阶下囚的堕落之路

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伟杰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详细介绍了其违纪违法的具体表现及处理结果。

近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传来,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伟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悉,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进贤县监委对李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李伟杰的种种恶劣行径浮出水面。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李伟杰本应以身作则,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然而,他却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他不仅对抗组织审查,还沉迷于搞迷信活动,妄图以此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在作风方面,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频繁接受他人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在组织原则上,李伟杰也是肆意践踏。他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同时,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获取个人财富的工具。更令人气愤的是,他全然不顾群众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在工作中,李伟杰不正确履行职责,随意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他将公权力彻底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他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底线。

李伟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而且,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红谷滩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伟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红谷滩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南昌市红谷滩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伟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违纪违法,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这一案例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警示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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