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3月24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展开,详细介绍了新的办理条件、方式、渠道等内容,还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包括背景依据、优化调整主要内容、惠民便民措施及认定标准等。
在2025年3月24日这一天,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该通知聚焦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具体详情如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
各管理中心、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离职人员在改善居住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结合海南省的实际情况,现就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条件等相关事项发出如下通知。
一、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
当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申请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非本省户籍的职工,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本省户籍的职工,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及办理要件
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在受理审批时,如果能够共享到缴存职工的户籍信息,那么缴存职工只需签署承诺书,就可以按“零材料”申请办理;若未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缴存职工则需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来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必须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倘若通过虚假承诺、伪造申请材料等违规方式提取公积金,一经核实,必须将所提资金全部退回,并且会按照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三、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渠道
符合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海易办”APP、海南政务服务网或者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来申请办理。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提取业务规定>的通知》(琼公积金归〔202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公共服务事项告知书(离职提取)
2.申请人承诺书(离职提取)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关于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满足离职人员改善居住和生活的实际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根据《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结合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对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优化调整主要内容
此次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本省户籍职工离职提取的条件之一:“在我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上”,调整为“在我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这一调整大大缩短了本省户籍职工停缴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时间,显著提升了缴存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的体验感。
优化调整后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为:本省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海南省停缴住房公积金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离职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非本省户籍职工离职提取条件保持不变。
三、惠民便民措施
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办理。当能共享到户籍信息时,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即可按“零材料”申请办理;若未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缴存职工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若通过虚假承诺、伪造申请材料等方式违规提取,一经核实,需将所提资金全部退回,并按照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四、认定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停缴时间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停缴时间,从职工最后一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入账时间开始计算,到申请办理离职提取当日为止,起止时间应超过规定的月份数。其中,非本省户籍的应停缴6个月以上,本省户籍的应停缴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包含正常汇缴、全额补缴、差额补缴等缴存业务,但不包含行政执法维权强制补缴业务、离职后补缴业务。若职工账户状态正常,且单位已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其缓缴期间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的时间。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时间认定标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缴时间,自职工最后一次缴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间起算,至申请办理离职提取当日,起止时间应超过规定的月份数。其中,非本省户籍的应停缴6个月以上,本省户籍的应停缴12个月以上。若职工账户状态正常,且单位已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其缓缴时间不计入职工养老保险停缴的时间。
(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指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养老保险,不包含以个人身份缴存的养老保险。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2025年3月24日发布的优化调整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条件的通知及政策解读。通知明确了离职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方式、渠道等内容,政策解读阐述了调整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惠民便民措施和认定标准。此次调整缩短了本省户籍职工停缴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时间,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多便利,同时强调了违规提取的惩戒措施。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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