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多项司法系统人事任免决定,涉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职务的调整。
近日,广东省司法系统迎来了一系列重要的人事变动。在3月25日召开的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过表决通过了多项职务任免的决定。
首先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人事调整。会议表决决定,免去王静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时,任命李克俭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这一变动意味着李克俭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承担起更重要的职责,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注入新的力量。
除了法院系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也有重要的人事任免。同样是在3月25日的会议上,批准免去彭章波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高波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随后,任命彭章波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高波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彭章波和高波的履新,将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带来新的思路和活力。
3月25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情况。法院方面免去王静相关职务,任命李克俭;检察院方面免去彭章波、高波原职务后任命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这些人事变动将对广东省司法系统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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