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租客到房主,厦门公房出售政策让王先生梦想成真

厦门今年出售市直管公房诞生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一事件,介绍了厦门公有住房历史、相关政策,以及市民王先生成为首个通过新政获得直管公房产权的申请者的情况,还说明了办理购房手续的便利流程。

在3月27日,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3月25日,市民王先生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之情,他站在仙岳路莲湖大厦公房出售服务大厅里,手中紧紧握着那本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租了快30年,今天终于成了房子的主人!”王先生激动地说道。从这一刻起,他的身份从直管公房承租人成功转变为产权人。而这本证书,更是具有非凡的意义,它是厦门今年出售市直管公房诞生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厦门公房出售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要了解此次公房出售政策,得先知晓公有住房的相关历史。公有住房主要是在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之前,以福利分配的方式出租给本市居民、单位职工居住的住房。厦门自1992年起就开始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积极鼓励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不过,到了2005年,出售市直管公房的工作暂时停止。

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公房出售带来了新的契机。该政策明确规定,将两类公有住房纳入出售范围:一类是1999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并确权的公有住房;另一类是2000年后因城市拆迁、危房调换等政策取得且完成确权的公有住房。

王先生恰好符合政策条件。他在1996年租下了拆迁安置房,正好处于政策覆盖范围内。今年2月5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启动受理市直管公房购房申请,王先生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提交了申请。他以成本价顺利购得房产,成为厦门首个通过本次新政获得直管公房产权的申请者。

值得一提的是,王先生还深切体验到了“一站式”办理购房手续的便利。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房出售可实现受理环节全程网办,最多跑一趟。”承租家庭购买公房只需四步即可完成。第一步,通过“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i厦门”线上系统进行预约受理;第二步,在线上系统或者前往安居集团一楼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第三步,在通过审核及公示后,到二楼公房出售服务大厅办理购房手续;第四步,既可以直接到公房出售服务大厅领取房产证,也可以委托快递送达。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公房承租人像王先生一样,实现从“租房”到“有房”的重大跨越。

本文围绕厦门首本直管公房《不动产权证书》的诞生,介绍了厦门公有住房的发展历程、公房出售政策的出台情况,以市民王先生为例展示了政策的落地实施,同时说明了办理购房手续的便捷流程,预示着更多人将受益于该政策实现住房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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