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湖北武汉一些医院门口出现的“医保取现”“高价收药”小广告现象,记者深入调查了收药人、参保人、药店以及背后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操作,揭示了其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利益链条,同时分析了药店配合的原因以及这种行为带来的危害。
不久前,总台央视记者收到观众举报,称在湖北武汉的部分医院门口,张贴着大量“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的小广告。这些小广告所宣称的“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究竟能否兑现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展开了详细的调查。
记者走访了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等多家医院附近。令人惊讶的是,在医院门口的交通锥桶、城市栏杆、人行道,甚至垃圾桶上,“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几乎是“无孔不入”。记者随机拨打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打算一探究竟。
据收药人描述,所谓的6至7折提现,就是让参保人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价值1万元左右的药品,然后收药人以6至7折的价格进行回收,参保人可以得到6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现金。收药人信誓旦旦地表示:“咱们就是正常去买药,我正常去消费, 一次好几万都可以取,当时就给你钱,一秒钟都不差你。”
记者来到收药人张某指定的武汉市第三医院对面,看到张某正和一位参保人在商量“医保取现”的金额。随后,参保人按照张某的指引,在马应龙大药房(彭刘杨路店)购买了12盒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价值高达9840元。张某收到药后,两人进行了现金交易。最终,张某以不到六折的价格回收了参保人用医保卡购买出来的药品。
记者发现,带参保人到马应龙大药房(彭刘杨路店)“医保取现”的不止张某一人。在药店附近,张某还和另一个收药人意外“撞车”。在长江航运总医院对面的马应龙大药房,另一个收药人王某让参保人购买20盒免疫球蛋白,价值高达16000多元。
进一步了解得知,除了这些收药人,还有其他人员分工配合。有的负责到医院门口张贴小广告,有的负责联络参保人,有的负责处理回收药品。收药人王某透露:“我印一次小广告就是10万(张),用不上一个月,勤快一点的,天天都出去的,半个月贴完。”这些收药人回收的药品种类繁多,除了820元每盒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还有500元每盒的人血白蛋白、750元每盒的东阿阿胶等,他们一般以六折甚至更低价格回收。
值得注意的是,收药人让参保人购买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为处方药。这种药主要用于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等,不仅要由医生开具处方才能买药,还得严格遵医嘱用药。那么,这些购买和使用都有严格要求的处方药,是如何从药店利用医保卡购买出来的呢?记者继续深入调查。
记者跟随参保人进入马应龙大药房(彭刘杨路店)前,收药人张某给药店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张某掏出一个小本子,给参保人写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武生球蛋白820×9”,让参保人拿去给药房的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参保人来到药店,把小纸条交给销售员后,这位销售员既没有询问病情,也没有要求出具医师处方,直接按张某的小纸条以每盒820元的价格,给参保人卖了9盒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价值高达7380元。
按照常识,凭“处方”购买“处方药”是基本要求,而参保人仅凭收药人给开的“小纸条”就买到了处方药。根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职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店要销售处方药,必须有医院流转来的处方,或者自己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但这位药店销售员并非注册执业医师,并没有开具处方的权利,她又是如何把处方药卖出去的呢?
原来,这位药店销售员是通过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的方式给参保人开出了处方药。记者注意到,销售员是通过一个手机APP小程序提交的所谓“电子处方”,不到一分钟就审核通过了。电子处方显示,这是一张成都成华东升医院富顿互联网医院开具的门诊处方。
记者找到成都成华东升医院,医院简介显示,该院是成都市成华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一级综合性医院。据医院工作人员透露,富顿互联网医院在湖北省有上千家合作药店,相关业务需要找湖北业务负责人李某。记者与李某交流得知,他们和药店签订的传统处方业务几百块钱一年,所谓收费六百块钱的图文模式,相当于药店店员自己选。当记者询问是否是真人坐诊、能否经得起查时,李某的回答却含糊其辞,甚至直言“怎么可能经得起查”。
一通电话,一张纸条,加上所谓的电子处方,药店就将价值近万元的处方药,利用参保人医保卡刷卡消费出去。那么,药店销售员明知处方是假,为什么还要协助参保人刷卡购药呢?药店销售员透露,他们门店每个月要完成20多万元的销售业绩,而附近有5家药店竞争,他们每个月都为完成任务而发愁。收药人张某也表示:“销售员缺业绩了,他就找我,他就卖药给我了。”另一位收药人王某也说:“有的店怕我们不去,原来两天我们不去,电话就过来了,饮料我都买了你咋不来呢,礼品都给你留着呢,来凑一单。”
参保人用来购买免疫球蛋白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不管是药贩子,还是药店内部工作人员,他们内外勾结取得不法利益,以损害医保系统成千上万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为代价,这种行为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专家还提醒,看似参保人“套现”得到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其实是透支自己未来看病的资金储备,而这些原本属于自己的“看病钱”,一部分被收药人“套”走,“医保取现”其实也让参保人自己遭受了损失。
本文通过记者的深入调查,揭露了武汉医院周边“医保取现”的黑幕,包括收药人、参保人、药店以及背后互联网医院的违规操作和利益链条。药店为了完成业绩与收药人勾结,利用虚假处方让参保人刷医保卡买药,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医保规定,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利益,也让参保人自身未来的看病资金受到影响。相关责任人除承担行政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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