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奖励!惠州打响“校园餐”安全保卫战,最高奖6000元!惠州鼓励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对“校园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的公告》展开,详细介绍了举报奖励的范围、执行标准、条件程序以及举报途径等内容,旨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近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对“校园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的公告》,这一举措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力量,保障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公告中明确指出,“校园餐”的生产经营配送单位涵盖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以及食材供应企业等。一旦这些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查证并立案后,举报人将依法获得相应的奖励。其中,普通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奖励;若举报人为内部人员,奖励金额将翻倍。同时,公告还详细规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执行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市民可通过公告中公开的渠道进行举报。

公告详情如下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校园餐”违法行为

进行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校园餐”相关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一、举报奖励范围

“校园餐”生产经营配送单位,像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若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查证并决定立案的,举报人可依法获得奖励:

(一)未取得许可便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非法添加药品、有毒有害物质等非食用物质;

(三)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者伪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非法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或者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

(五)经营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六)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在食品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七)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八)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经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或警告后一年内重复出现同类问题;

(九)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相关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执行标准

(一)“校园餐”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A级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B级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C级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二)学校教职工或者学校食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者、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等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前款规定金额的2倍给予奖励。

(三)因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含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或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经查证属实需要在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的,奖励标准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奖励条件及程序

(一)举报人需提供详细、准确且事先未被有关行政机关掌握的违法线索,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经过等关键信息,以及相关的照片、视频、票据、文件等关键证据。实名举报的,应同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核实身份和发放奖励;匿名举报的,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或约定可供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以便后续验明身份、告知权利和发放奖励。

(二)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同一事项进行举报奖励分配。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 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是由举报人实施或造成,且经营主体无主观过错的(内部举报人除外);

  • 举报人因同一事项已获得其他行政机关给予的报酬或奖励;

  •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进行保密。对经举报查证属实,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奖励。

四、举报途径

广大群众若发现上述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直接拨打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详见附表)等方式进行举报。

请大家记住这些举报方式!

惠州市“校园餐”

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

3000元奖励!惠州打响“校园餐”安全保卫战,最高奖6000元!惠州鼓励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

另外,4月12日、13日,由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方都市报联合主办的2025年惠州市秋季招生政策宣传会将在惠州市会展中心1号馆举行。如果您想了解第一手消息,还可以与他人互相交流。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涵盖了举报奖励的范围、标准、条件、程序和途径等内容,旨在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同时还提到了2025年惠州市秋季招生政策宣传会的相关信息。

原创文章,作者:Serene,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haozhang.com/archives/8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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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eSer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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