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培训课遭激光笔照射,维权之路在何方?

本文围绕李女士女儿在培训机构上课被激光笔照射眼睛一事展开,详细讲述了事件经过、各方态度以及律师给出的维权建议。

3月26日,李女士向开屏新闻倾诉了一件让她揪心不已的事情。她那正在读小学的女儿,于3月14日在北市区一家名为“昆明市五华区能能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培训机构上英语课时,遭遇了同班两名同学用激光笔照射眼睛的意外状况,这直接导致女儿的视力明显下降。当时,女儿在课堂上已经举手向老师示意,希望老师能制止这一危险行为,然而老师却未能及时进行监管。更让人恼火的是,该培训机构在事发后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使得最佳的取证和处理时机白白错过。

截至目前,对于这起事件,各方还没有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事情陷入了僵持的局面。

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多次被照射

据李女士回忆,3月14日,女儿像往常一样到该培训机构上课。当课程结束,她去接女儿时,敏锐地察觉到女儿的状态有些不对劲。

小学生培训课遭激光笔照射,维权之路在何方?

李女士女儿的检查单

李女士随后向记者提供了医院3月14日开具的门诊病历。病历上清楚地注明,女儿的主诉是“双眼被激光笔照射后发红2小时”,体征显示“裸眼视力右眼0.6、左眼0.6。双眼结膜充血,角膜光滑透明、前房中深、房水清,虹膜纹理”。当天检查之后,医生叮嘱第二天再来进行黄斑检查。

在后面的几天里,女儿的眼睛一直红肿,受伤后的一周内根本无法到学校上课。李女士还向记者展示了一张照片,神情忧虑地表示,3月17日女儿的左眼已经呈现出果冻状,这让她心疼不已。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李女士再次和培训机构取得了联系。这次,培训机构建立了一个沟通群,将监控截图、就医陪诊等相关资料都发到了群里。

李女士透露,培训机构向她提供了一份根据监控整理的调查记录。记录详细记载了当天从18时51分女儿进入教室,到19时50分老师发现情况异常的整个过程。在这期间,杨同学先后8次用激光笔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的区域。

具体来看,18时55分7秒,杨同学第一次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19时01分,进行了第二次照射;19时04分,杨同学第4次照射后,王同学也开始使用激光笔照射摄像头、天花板、黑板;19时10分,李女士女儿揉了揉眼睛,转头寻找激光光源;19时46分,女儿转头看向杨、王两位同学所在区域;19时47分,女儿身旁的宋姓同学转身警告杨同学;紧接着,杨同学第8次照射李女士女儿和宋同学所在区域。

李女士还说,在这个事件中,将激光笔带到教室的是一名张姓同学,而杨、王两同学则使用激光笔对她女儿进行了照射。目前,孩子的眼睛非常惧光,不能过度用眼,这让李女士十分担忧孩子的未来视力状况。

培训机构:愿退学费1.5万元再补偿3000元

3月26日,记者跟随李女士来到了这家培训机构,见到了负责人邹先生。邹先生表示,3月14日他已经陪同家长和孩子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并且垫付了检查费用,第二天的检查费用也提前垫付了。第二次检查完成后,医生给出的结果是未见异常,但同时也不排除存在其他情况的可能性。

邹先生介绍,对于此事,机构已经及时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多方问询了教室中的相关人员,努力还原现场情况。当时初步筛查认为是王同学照射了李女士的女儿,王同学当时也承认了。为了帮助李女士进行协商,机构特意建了一个聊天群,把涉事的几方家长都拉进了群里,还将监控照片等相关信息全部发到了群内。

邹先生无奈地说:“我们调取了监控信息,做了事实还原并提供给李女士,方便她进行维权。3月16日,我们还协调了涉事的几个孩子家长去派出所进行调解。当时,李女士提出用于孩子视力矫正的一副眼镜需要2万元,3副需要6万元,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需要替换3次,以此估算的总费用为18万元。各方对于这个费用存在很大的争议,所以现场没有调解成功。”邹先生称,机构愿意退还李女士先前交纳的学费1.5万元,同时再给予3000元的补偿。不过,李女士目前并没有接受该机构提出的这个方案。

其他各方:涉事3孩子家长各有说法

记者联系上了杨同学的妈妈。她表示,虽然自家小孩用激光笔扫了过去,但到底有没有照到李女士女儿的眼睛,目前无法界定。这件事情已经协调了两次,第一次李女士提出要18万元的赔偿,这让她无法接受。她还说:“我觉得,应该先治疗小孩。孩子第一天检查视力是0.6,第二天已恢复到1.0,视力是在恢复的。而且就算要给李女士钱,也不是赔偿,而是补偿,因为赔偿需要拿出证据。”杨同学的妈妈补充道,如果要进行补偿,也不应该由他们一家来承担,培训机构、带激光笔进入教室的孩子家长,以及其他在教室里玩激光笔的同学家长都应该一同进行补偿。

王同学的妈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她已经看过监控,她儿子并没有用激光笔照射过李女士的孩子。“小王照射的时候,小姑娘(李女士的女儿)的头是朝向另外一边的,不是我儿子照射的。我儿子只是照了天花板、黑板和摄像头,但没有照射过她家孩子。”

携带激光笔进入教室的张同学的妈妈诚恳地说,激光笔是她家孩子春节期间在小区放鞭炮时捡到的。“我们的责任是监管不严,让孩子把激光笔带入了教室。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中,老师在课堂纪律的监管方面存在明显的纰漏。我们的孩子也在其他培训学校上课,如果课堂上讲小话,第一次被老师发现就会提醒,第二次就要让站起来。这是一个有成年人监管的地方,而且已经有小朋友进行了多次举手示意,老师却没有及时有效地阻止事件的发生。此事件中涉及的激光笔,听其他小朋友说,已经被保洁打扫卫生时收走了,不在教室了。作为父母,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感同身受,绝不推脱责任。我们已经坚持让孩子去派出所参与调解,让他当面去和受伤者说一声‘对不起’。”

律师说法:李女士可以这样维权

对于此事,李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竹元给出了专业的建议。他表示,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李女士的女儿作为权益受侵害方,将以原告的身份参与维权法律程序,而李女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女儿行使相关权利。在诉讼时,应将杨同学、王同学、张同学及其各自的监护人均列为共同被告,同时把培训机构也列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全面且充分地收集相关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李女士需要妥善保留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照片证据等。

关于索赔数额的确定,目前孩子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相关检查。在病情稳定之后,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有必要,可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明确眼睛损伤与激光笔照射之间的因果关系,并确定伤残等级。一旦鉴定结果构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视力矫正费用、伤残赔偿金等。

本文围绕李女士女儿在培训机构被激光笔照射眼睛的事件展开,详细呈现了事件经过、各方不同态度及分歧,最后律师给出了维权建议。该事件反映出培训机构监管的不足以及孩子安全教育的缺失,各方应重视此类问题,加强管理和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李女士在维权过程中需遵循法律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保障女儿的合法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Edeline,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haozhang.com/archives/9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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