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政策展开,详细介绍了2025 – 2027届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的本研衔接政策,阐述了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还提及了数据填报、动态管理以及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和就业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支持。
依据《实施办法》,在该办法印发之前,已经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在读师范生,也就是2025 – 2027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之后,能够按照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申请。学校会对其进行推免综合考核,那些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且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学生,需要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且签署补充协议,就可以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之后再履约任教,成为2027 – 2029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定向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任教的所有履约要求以及违约惩戒规定等,都要按照《实施办法》来执行。而其他在《实施办法》印发前就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师范生,则按照原协议约定接受公费教育,同时承担履约任教的责任。
部属师范大学应当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要通过政策宣讲,让每一名公费师范生都能理解政策要求。并且,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养成教育,引导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定从教初心,认真履行任教义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结合本省份各地(市、州、盟)中小学教师的补充需求,会同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制订招聘计划。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编制计划。特别要分年度研究确定本科层次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选择转入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加大统筹力度,预留编制岗位,做好招聘计划。同时,要将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及时通报给培养院校,并且在相关平台、网站等公开发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用人信息以及人事招聘政策,并且有针对性地进行推送。还要加强协同组织举办专场招聘等活动,集中提供任教岗位。
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每年3月起,要面向尚未确定任教岗位的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为每一位学生一人一策制定方案,推动他们履约任教。如果毕业当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将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费教育协议约定,统筹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以此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及时填报数据
做好动态管理
每年7月31日,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会将当年9月升入毕业年级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信息集中推送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实时更新,这些信息将作为各地履约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部属师范大学要根据公费师范生是否转入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等情况,按时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报毕业生信息。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备案及履约任教数据,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管理 – 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功能进行填报、更新与维护。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中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应届毕业生任教信息的首次核对与更新。同时,要指导省域内各地定期核对公费师范毕业生每学期、每学年的履约任教状态,特别是及时更新履约任教期间跨校流动等信息,于每年3月31日前、7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记录。因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造成的后果,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承担。
强化政策保障
加大从教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培养院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的编制与岗位。各地要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特别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农村任教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条件,切实关心毕业生履约任教的工作和生活。此外,各地要将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计划重点支持,鼓励他们持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本文详细介绍了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本研衔接政策、就业工作安排、数据管理以及政策保障等内容。通过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多方协作,为公费师范生提供了从升学、就业到职业发展的全方位支持,旨在确保公费师范生能够顺利履约任教,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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