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部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并详细列出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
为了进一步推动被执行人积极自觉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后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决定针对部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其名单信息,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刘程锋
住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万龙山乡茅店花古脑19号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赣0822执1908号
被执行人:孙建红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龙华中大道562号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5)赣0822执133号
被执行人:李清平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太元村汉阳自然村20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43593.3元及利息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号:(2024)赣0822执2051号
被执行人:郭兰根
住址: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东村村吉富自然村18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9,500元及利息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4)赣0822执2023号
举报电话
本文围绕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展开,详细介绍了法院公布名单的目的是推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当事人权益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列举了四名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失信情形、执行案号及部分未履行标的金额等。旨在通过公开信息,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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