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信用修复:国家发改委发力“三个统一”,整治市场歪风 国家发改委严抓信用修复,杜绝有偿修复“灰色地带”

本文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关于信用修复制度的相关举措展开,介绍了建立制度的目的、“三个统一”的具体内容,还提及信息共享、打击有偿修复乱象等方面。

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郑重表态,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信用修复制度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致力于解决因多头公示而导致的信用修复难题,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有偿信用修复这一乱象。

信用修复制度的建立意义非凡,它宛如一座灯塔,为失信主体照亮了改过自新的道路。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推动失信主体主动承担起法定义务,积极纠正失信行为,进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在未来的工作中,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着重落实“三个统一”的工作要求。

其一,统一公示窗口。明确规定“信用中国”网站作为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核心平台。行业管理部门则需遵循相关原则,原则上不再对本部门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如此一来,能够有效解决多头公示所带来的信用修复难题,让信用信息的公示更加集中、规范。

其二,统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后厂”的创新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国”网站负责接收信用修复申请。之后,依据“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将申请推送给“后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这一模式使得企业和群众只需通过“一扇门”,就能实现信用修复的集成办理和高效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其三,统一修复规则。秉持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统一设置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这不仅能够提高信用监管的精准性,确保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给予恰当的处理,还能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经营主体的负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积极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这意味着企业只需进行一次信用修复,相关信息就能在多个系统中自动共享,进一步提高了信用修复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特别强调,当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部分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存在要求有偿修复的情况;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谎称能够“提前修复”来大肆敛财。他明确指出,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信用修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修复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通过“三个统一”解决多头公示问题、提高办理效率和精准度,推动信息共享互认。同时,强调信用修复是公共服务,将打击有偿修复乱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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