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大连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一事,详细阐述了违规事项、监管处罚决定,同时介绍了开源证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业绩。
开源证券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在金融市场的严格监管体系下,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却因一系列违规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近日,大连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采取暂停部分业务措施的决定》,明确指出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存在三方面严重违规事项。首先,在合格投资者认定方面,该分公司多名员工没有对客户实质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进行严格区分,就主动为多名投资者代开不实收入证明,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至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合格投资者认定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代开不实收入证明无疑破坏了这一规则,增加了市场风险。其次,对于合格投资者认定事项,分公司未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多名员工在投资者开具收入证明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的多份材料不实。同时,分公司也未能发现个别合格投资者投资经验证明材料存在的明显错误。这一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反映出分公司在内部管理和审核环节存在严重漏洞。再者,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还存在向非营销岗下达营销任务、合规岗招揽客户的行为,同样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这种不合理的岗位安排和任务分配,不仅影响了员工的正常工作,也可能导致合规风险的增加。大连证监局表示,上述违规行为充分反映出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限期改正,并对其采取暂停办理需要合格投资者认定相关业务六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与此同时,因上述违规事项,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大连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李洋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李洋作为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大连证监局要求李洋充分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自身合规意识,规范从业,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大连证监局还发布《关于对夏兰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夏兰艳在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不当协助客户提供个人收入证明相关材料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夏兰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并要求她认真汲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同样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为了让大家对开源证券有更全面的了解,我们来看一下其基本情况。官网资料显示,开源证券成立于1994年2月,注册资本46.14亿元,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位于陕西西安,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了3个区域管理中心。在分支机构方面,开源证券下设89家分支机构,下辖长安期货、开源思创、开源投资、鹏安基金等7家控参股子公司。在业务和业绩方面,开源证券是一家具有证券、基金、期货、私募股权投资等多业态金融控股布局的全国性、综合性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末,开源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613亿元、172亿元。其中,新三板连续7年新增推荐挂牌企业数量居行业第一,推荐挂牌、在督导企业总数也均居行业第一,并率先设立行业首个北交所研究中心。
本文围绕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的违规事件展开,详细介绍了该分公司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代开不实收入证明、合格投资者认定管理失职以及不合理的岗位任务分配等。大连证监局针对这些违规行为采取了暂停部分业务、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开源证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业绩。此次违规事件暴露出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问题,也提醒金融机构要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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