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医保局发布的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调整,包括从4月起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到2027年底前统一待遇,以及具体的病种范围、支付范围、报销政策等内容。
记者于3月19日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局处获悉,自4月起,大同市将开始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准入(退出)标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及互斥病种。并且,通过采取分步实施、逐步调整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的方式,计划在2027年年底前,实现与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统一。
据悉,门诊慢特病包含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这两个类别。大同市此次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血友病、脉管炎等多达46种疾病纳入了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范围。其中,对于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模式,不单独设置年度支付限额,而是按照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门诊慢性病则按病种设置季度支付限额。
大同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该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涵盖了与认定病种相关且符合基本医疗的保险药品、检查、检验、治疗等各项医疗费用。对于被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按照“双通道”药品支付政策执行。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乙类项目按住院政策规定执行先行自付。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同时,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支付额度会纳入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计算。此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被纳入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如果参保人员同时罹患多个门诊慢特病,除互斥病种外,可按规定叠加享受待遇。
本文围绕大同市医保局在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方面的政策调整展开,介绍了从4月起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明确病种范围、规定支付范围和报销政策等内容,旨在推动到2027年底前实现与全省待遇标准统一,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完善的医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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