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免费领养”宠物的真相:别让爱心成陷阱

本文围绕当下“免费领养宠物”这一现象展开,深入调查其背后隐藏的诸多问题,如“宠物贷”陷阱、交易性质争议以及相关法律纠纷等,并为心怀善意的爱宠人士提供应对建议。

揭开“免费领养”宠物的真相:别让爱心成陷阱

漫画/高岳

在当今社会,“宠物经济”呈现出持续升温的态势。不少宠物领养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地的商场、居民区以及高校周边。这本是为那些爱宠人士提供了一个“领养代替购买”的好机会,让他们能够以一种更为公益的方式拥有自己心仪的宠物。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美好。近期,“免费领养小猫却背上‘猫贷’”“女子领养猫咪到家后病死背负‘猫贷’”等话题纷纷登上热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当那些抱着“领养代替购买”美好愿景的爱宠人士满怀期待地踏入领养馆,满心欢喜地带着可爱的宠物回家后,却惊觉所谓的“免费”背后竟然暗藏着重重陷阱。这些陷阱包括长期复购、分期付款、高价宠物用品,甚至在宠物离世后仍要继续还款等情况,使得原本看似免费的“领养”行为,实际上变得十分昂贵。

那么,店家口中常常提及的“免费领养”,究竟是真正的公益行为,还是一种新的营销手段呢?带着这个疑问,《法治日报》的记者展开了一系列深入的调查。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就读于安徽合肥某高校的小明,提起自己此前“免费领养”小猫的经历,至今仍气愤不已。她回忆道:“扫码走流程领猫时,根本没注意还要分期付款!”原本满心欢喜地以为可以“免费领养”一只可爱的小猫,没想到却意外背上了为期24个月的分期债务。每个月,她都需要支付398元用于购买猫咪用品。时隔半年多,小明仔细算了一笔账,当她最终结清这笔债务时,所支付的总费用将超过9500元,这一费用远远超过了购买猫咪的实际价值。

事实上,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在少数。据记者了解,宠物领养馆的商家通常会以“免费领养”“领养替代购买”为噱头,吸引大量顾客到店。然后,他们会以“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等名义,要求消费者办理两年或三年的分期业务。消费者每月需要支付数百元,而这些钱款则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购买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时付款的模式,就是所谓的“宠物贷”。

近日,记者特意走访了北京的多家宠物领养店。在这些店里,记者看到大量透明展柜,每一格分别圈养着美短、英短、布偶、德文、暹罗等品种猫。选择“领养”猫咪的人士还不少,不少猫咪展示柜前都挂上了“已预定”标识。从表面上看,这种“领养代替购买”的形式似乎十分合理。然而,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后发现,因“免费领养”而引起的麻烦事层出不穷。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诉求超过千条,解除“免费领养”的诉求超过六百条。从这些投诉中可以明显看出,许多消费者在没有仔细注意相关协议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直接选择了同意选项。对此,有人提出了疑问,认为“猫贷”其实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更有网友直言:“这其实就是在消费人们的爱心。”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一些经营“免费领养”的商家毫不掩饰地分享经验,声称“活体作为赠品促进客户下单”,还宣称“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并且透露这种模式的利润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

记者在线下询问相关商家关于分期付款的依据时,商家们都纷纷回避了这一问题。同时,店员还反复强调,后续扣款仍然可以用于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会“吃亏”。然而,不少领养人却并不认同这种说法。有领养人现身说法指出,商家的小程序商城中的宠物用品种类非常少,而且品牌也没有保障,充进去的钱根本不一定能覆盖养猫的全部花销。

那么,这种模式下的“宠物领养”到底属于何种性质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坦言,如果“领养”需要支付对价,穿透来看就是“买卖”,只不过是将猫咪的对价设计成了其他费用。长期关注“宠物经济”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成也指出:“该类合同虽名为宠物领养合同,但实际系消费者需以分期购买宠物用品为附带条件,商家以此获得经济利益的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

记者从几名领养人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授权给第三方按月扣款转给商家,而且在此期间不可随时取消授权。多位领养人分享了自己的遭遇,在宠物不幸死亡或生病后,他们还要继续分期付款,由此产生的宠物身体健康纠纷并不少见。关于被领养宠物健康问题的责任划分,马丽红认为,如果“领养”是无偿的,商家不承担商品的瑕疵担保义务,领养者在领养环节也不具备消费者身份。但如果是“买卖”,商家就应承担所售宠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消费者也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记者经过查询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共有33起此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其中有32起判决明确指出领养方需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猫粮,并因其违约行为需酌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仅有一例判决持不同意见,认为作为原告的商家在案件中未能如实告知所涉猫咪的患病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领养方据此未履行购买猫粮的行为符合常理,无需承担违约金。

“公众讨论的角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定确实存在差异。”李成说,消费者以低成本得到宠物的初衷与商家之间订立“宠物领养协议”等合同中宠物免费领养虽有差异,但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的约定,一般应认为系交易双方协商权衡之下的真实意愿,合同应为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从长远来看,随着“宠物经济”持续繁荣,宠物领养所涌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心怀善意的爱宠人士而言,面对打着领养旗号却实为营销的情况,如何才能确保自己的善心不被辜负呢?李成提醒爱宠人士,“切勿轻信‘免费’的诱惑!在涉足各类‘宠物贷’前,应认清其本质为市场交易行为而非公益活动,并评估好自身的经济能力。”在签约前,应与商家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并与商家明确约定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内容以防商家提供劣质产品;在审查合同时,对不利条款要进行修改或拒签,并留存协商证据;在履约期间,消费者应善待宠物,并留存获取、使用商家提供的宠物用品的证据;如遇违约情形,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

本文揭示了“免费领养宠物”背后隐藏的“宠物贷”陷阱、交易性质争议以及相关法律纠纷等问题。提醒爱宠人士要警惕商家打着领养旗号的营销手段,在领养宠物时要认清本质、评估经济能力,签约和履约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可依法维权。同时也指出随着“宠物经济”发展,相关新问题需引起关注。

原创文章,作者:modest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haozhang.com/archives/3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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