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突出细节,强化监督惩戒,聚焦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修订后〈条例〉带来新保障

中国政府网公布的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展开,阐述了修订的背景、现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详细介绍了修订后条例更加突出细节、增强针对性和执行力的特点,以及强化监督制约和惩戒机制的具体内容,最后强调维护中小企业账款权益需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等。

在3月24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是聚焦于解决长期以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这一堵点难点问题,并且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的重要行动。

现行的《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在过去的时间里,它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中小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经营环境。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账期也逐渐拉长,“连环欠”等现象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下,防止新的欠账发生也成为了必须警惕的重要方面。

在修订后的《条例》公布之际,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对其进行了解读。他们指出,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的职责不够明确,导致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容易出现推诿现象;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难以对拖欠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相关主体的支付责任不够具体,保障措施不够有力,使得中小企业在追讨账款时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有些制度措施比较原则,法律责任不够健全,对拖欠方的威慑力不足。

综观修订后的《条例》,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更加突出了细节,极大地增强了针对性和执行力。比如,专门设立了“款项支付规定”专章,进一步明确了付款期限,让企业在交易中有了更清晰的时间预期;进一步完善了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条件和限制性要求,规范了支付行为;明确了对无争议款项的付款义务,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如果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提供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这一规定封闭了要求中小企业垫资的渠道,要知道,在很多情况下,被要求垫资往往是中小企业被拖欠账款的重要节点。

更为重要的是,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制约和惩戒机制,这一特点在监督管理专章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首先,持续强化体制内监督制约。具体规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大型企业应当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按程序报其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按程序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其实,这方面的探索还可以进一步深化,例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按程序报告给同级人大常委会等,通过更多的监督力量来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

其次,强化来自中小企业的监督制约。《条例》明确指出,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这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其目的是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实现与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同时,投诉处理机制建设明确了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也强化了相关时限要求。从更深层次来说,这也为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求对投诉要“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并反馈受理投诉部门”。

其三,强化舆论监督。《条例》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依法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的舆论监督。通过舆论的力量,让拖欠行为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惩戒是纠错和防止再错的重要手段,修订后的《条例》设立了“法律责任”专章。其中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此外,规定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依法依规被认定为失信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对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融资获取、市场准入、资质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这些规定在突出单位责任的同时,也强化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分。同时也可以看到,在失信处理这一点上,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在走向一致化。

总之,切实维护中小企业账款权益,既包括抓紧清理过去存在的欠账,也包括防止出现新的欠账。为此,需要在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重要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各项支付保障措施的同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使之更具有刚性和执行力。无论是清理旧账还是防止新欠,重要的基础都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完善监督、加大处罚。

本文围绕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展开,介绍了其修订背景、现行条例问题,阐述了新条例突出细节、增强执行力及强化监督惩戒机制的特点,强调维护中小企业账款权益需多方面努力,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完善监督和加大处罚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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