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强化食品标识管理,食品标识管理办法落地,网络售食也有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整体提升食品标签标注要求,解决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食品标识的内容、网络销售食品的标识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传来一则重要消息。在3月27日,记者了解到,全新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这一办法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将整体提升食品标签的标注要求,致力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生产日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等令人头疼的问题。

办法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注方式上做出了细致规定。要求在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主要展示版面上专门设置独立区域,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若无法直接标注,也需通过“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进行明确指引,让消费者能够轻松、快速地查找相关信息。同时,食品标识应当做到清楚、明显,为了便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必须使用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进行标注。

对于食品标识的内容,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限制。食品标识内容严禁标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相关信息,杜绝以欺骗、误导、夸大等方式进行虚假描述。不仅如此,违背科学常识、有违公序良俗、宣扬封建迷信的内容也不允许出现在食品标识上。“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或者军队等标称更是被严格禁止。为了避免食品名称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误导,办法强调食品名称应当准确反映食品真实属性,如实体现所用原料。

在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方面,办法同样有严格要求。通过网络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预包装食品的主要标签信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肩负着重要责任,应当加强对网售食品标识信息的检查监控,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食品标识信息,要依法进行处置,并妥善保存有关记录。

办法着重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其提供的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起全部责任。如果在食品包装上同时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展示食品标签内容,那么这些内容必须与食品包装上展示的食品标签内容保持一致。此外,对于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还可以对违规对象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本文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多方面提升了食品标签标注要求,规范了食品标识内容,加强了网络售食的标识管理,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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