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追责问责情况,介绍了灾害发生的时间、损失,以及审查调查过程和具体的问责结果。
在3月27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一则备受关注的消息。该消息是关于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在此次通报中,有5个责任单位以及43名公职人员被追究责任。
时间回溯到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左右,在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丹宁高速柞水至山阳路段的严坪村Ⅱ号大桥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垮塌事故。这起事故的起因是山洪暴发,导致25辆车辆不幸坠河。此次事故造成了极其惨痛的后果,有6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751.41万元。
日前,经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该调查组秉持着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依据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对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中涉及的桥梁工程建设、运营管护方面的失职失责问题,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审查调查。在经过详细的调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之后,最终对5个责任单位及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从通报的具体内容来看,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商洛市人民政府、柞水县人民政府、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这5个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被追责问责的43名公职人员里,有3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给予诫勉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发桥梁所在合同段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部长郭鹏程、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水阳高速路基桥隧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蔺超虎,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此外,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监理员杨福千(非公职人员),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本文围绕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介绍了灾害情况、审查调查过程及最终的追责问责结果。此次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严肃处理,彰显了相关部门对灾害事故严肃对待、依法追究责任的态度,也为类似事件敲响了警钟,提醒各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护中要严格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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