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展开,介绍了监督活动的目的、主要监督内容、协作机制以及推进举措等。
3月2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处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即将开展一场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重要手段,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切入点和着力点。宁夏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企业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决心坚决整治那些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在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全方位监督。具体涵盖了立案环节,确保每一起涉企刑事案件的立案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在强制措施适用方面,严格把控,防止过度使用强制措施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企业财物的安全和合理处置。同时,还将重点对刑事“挂案”现象进行监督,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给企业造成长期的困扰;坚决杜绝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当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此外,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监督违法“查扣冻”行为,确保司法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行政违法行为以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行为,也将进行全面监督。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对各类问题进行依法全面监督,不仅要纠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为了确保专项监督活动能够顺利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健全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作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共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而努力。
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宁夏检察机关不仅要整治外部执法司法环境中的问题,更要对自身办理涉企案件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坚决纠治。自治区检察院将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集中优势力量对重点案件进行办理,集中精力解决制约专项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集中攻坚监督过程中的堵点。通过这种集中式的工作模式,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能够走深走实,切实取得明显的成效。
宁夏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明确了监督目的、范围和方式,强调了多方协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自身的整改举措,旨在通过专项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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