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详细介绍了自2025年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和住院预交金管理方面的改革措施,包括取消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等,还解释了门诊预交金的概念以及此前部分地区的取消情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以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这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同时对住院预交金的管理进行规范。
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为了优化患者的就医缴费体验,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当时,这两项制度的设立,有效减少了患者排队次数,大大缩短了缴费等候时间。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也在不断进步,预交金原本起到的相关作用正逐步减弱。
《通知》对门诊和住院预交金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门诊方面,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且,此前已有多地先行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则是在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层面的全面取消,同时还要求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在住院方面,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这一政策自2025年6月30日起开始执行。
除了预交金管理的调整,《通知》还致力于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需要在患者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且要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此外,还鼓励医疗机构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让患者的出院结算更加便捷。
在特殊人群就医保障方面,《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就医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那么,什么是门诊预交金呢?预交金与挂号费有所不同,它是指患者在门诊看病或者办理住院手续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这笔押金的作用是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是公立医院传统的一种收费方式。
本文围绕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介绍了2025年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在预交金管理上的多项改革,包括取消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等,还说明了适用范围和对特殊人群的保障措施,这些举措旨在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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