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展开,介绍了案件于4月2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情况,涉及被告人信息、犯罪过程、落网时间、前科情况,以及受害者家属寻亲的艰辛和诉求。
在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次案件的被告人包括曾某、吕某、王某以及袁某,他们均被控拐卖儿童罪。
在开庭之前,即将进入法庭的被害人姜甲儒,带着满腔的愤怒和疑问,表示:“我要在法庭上质问他们,到底还有其他受害者吗?”其内心的痛苦和对真相的渴望,溢于言表。
从案件的起诉书内容来看,检察院经过审查查明,早在2006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持械作案。他们采用翻墙入院、破锁进门的恶劣方式,闯入了被害人姜甲儒的家中。进入屋内后,他们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随后将当时仅有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在第二天,被告人曾某和吕某就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了涉案夫妇,而所得的赃款则被曾某、吕某、王某三人瓜分。另外一名被告人袁某,是姜甲儒爷爷奶奶的同村村民,他为这起犯罪提供了关键信息,并且带领其他人进行了踩点。
直到2024年1月,这4名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值得注意的是,起诉书显示,这4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其中,3名闯入姜甲儒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更为严重的是,其中还有2人犯过强奸罪及脱逃罪。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刑期达到了23年。
在4月1日,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她讲述了寻亲过程中的种种艰辛。当讲到开车曾险些掉入悬崖时,乔守芬情绪十分激动,手和腿不停发抖,最后更是失声痛哭。她感慨地说,孩子被抢走对父母和家庭所造成的伤痛,外人是难以体会到的,她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这些犯罪分子,以此来震慑更多有犯罪企图的人。
本文围绕“山东入室抢婴案”的开庭审理,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犯罪过程、被告人情况以及受害者家属的遭遇和诉求。这起案件不仅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恶劣行径和累累前科,也凸显了受害者家庭所遭受的巨大痛苦和寻亲的艰辛。希望法律能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惩处,以告慰受害者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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