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中美贸易摩擦事件,介绍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的不当行为,以及中方对此做出的回应,即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并敦促美方取消单边关税措施。
近期,中美贸易领域风云再起。据相关消息,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做出了一个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决定,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所谓的“对等关税”。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单边霸凌行径,严重损害了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面对美方的不合理举措,中方迅速做出回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4月4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的关税。
这一决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做出的。不过,对于在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就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货物,将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
同时,中方也展现出了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希望双方能够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通过磋商来解决贸易分歧。
本文围绕中美贸易摩擦展开,美国政府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损害中方权益,中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美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并给予一定的时间缓冲期,同时中方敦促美方取消单边关税,以和平磋商解决贸易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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