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深入介绍明朝的卫所制度,包括其创立、组织架构、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民化现象,还会讲述清朝雍正年间对卫所进行裁并改革的情况,尤其是山西地区的具体变化,展现这一军事制度变革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李二口长城
在明朝,卫所制度堪称主要的军事制度。这一制度由明太祖朱元璋精心借鉴北魏、隋唐的府兵制而创立,其核心要义在于寓兵于农、兵农合一。那些身为卫所军士的人,会被单独登记在一个特殊的户籍之中,被称作军户。而且这种军户身份是父子相继、世代相沿的,若非得到朝廷的特别恩典,他们是不能更改户籍的。平日里,这些卫所军士在卫、所军官的带领下,一方面要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另一方面还要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等活动。而一旦到了战时,他们便会在朝廷专门任命的总兵官的指挥下,奔赴战场作战。
明朝为了更好地管理天下的都司、卫所,特意设立了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就山西地区而言,山西行都司是归后军都督府统辖的。在其之下,原本最多的时候拥有22个卫,但到了正统之后,数量稳定在了14个卫。按照明朝的军制规定,每个卫大约有5600人,每个卫下面设有5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拥有1120人;每个千户所下面又设置了10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则有112人。再进一步细分,每个百户所还设有两总旗,总共包含10个小旗。
卫所制度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是,卫所拥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会被分配给卫所军户,从而能够维持他们的日常生活。明太祖朱元璋设立这一制度的一个重要初衷,就是希望军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以此减轻朝廷和百姓的负担。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明中期,卫所制度逐渐背离了当初的设想。中高级军官开始出现吃空饷的现象,他们还肆意侵占军户的田地。而低级军士们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无法维持生计,有的被迫沦为奴隶,有的成为佃户,甚至出现了大量逃亡的情况,整个卫所军队基本丧失了战斗力。到了明晚期,军队中更是出现了带有强烈人身依附关系的家丁制。将领们个人发放饷银豢养家丁,并将他们作为作战的主力。这些家丁只听从将领的命令,这实际上是明末军队军阀化的一种反映。
实际上,作为军事单位的卫所,一直存在着民化的现象。卫所军官们既承担着军事管理的职责,在战场上指挥军队作战;又在平时管理地方事务,其职责和地方官员越来越相似。而且,清朝建立之后,由于卫所制度是前朝的军事制度,与清朝的体制并不相符,所以一直以来都有将卫所改为州县的呼声,卫所裁并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慈云寺
在清顺治、康熙年间,就已经有少部分卫所被裁并。不过,真正彻底解决卫所问题,是在雍正年间。雍正三年成为了大规模裁并卫所的高峰时期,这一年不仅是雍正年间卫所裁并数量最多的一年,也是整个清朝卫所裁并数量最多的年份。其卫所改为府厅州县的数量仅次于雍正二年(1724年)。
就山西地区而言,在雍正三年,除了天镇卫被改成天镇县之外,阳高卫被改为阳高县、右玉卫被改为右玉县、左云卫被改为左云县、平鲁卫被改为平鲁县、宁武所被改为宁武府、神池堡被改为神池县、偏关所被改为偏关县、五寨堡被改为五寨县等等。在这一年,山西的17个卫所与直隶省的3个卫所,有的被改为府厅州县,有的则直接被裁掉。
雍正年间的卫所裁并改革,仅仅是雍正皇帝一系列大改革中的一部分。他不仅对不合理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增设了府县,还在全国行政区整齐划一的基础上,推行了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等重要策略。所以说,天镇及山西北部一些地方的卫改县,仅仅是这次改革浪潮中一个不太起眼的小浪花而已。
本文详细介绍了明朝卫所制度的创立、组织架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民化现象,接着阐述了清朝雍正年间对卫所进行裁并改革的情况,尤其是山西地区的具体变化。揭示了卫所制度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以及雍正改革对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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