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的4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涉及海亮广场打架斗殴、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巴彦淖尔市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等方面的网络谣言,详细介绍了各案例情况及对造谣者的处罚。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有了新动作,他们正式公布了4起打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为我们敲响了网络言论规范的警钟。
首先是涉海亮广场打架斗殴案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类网络谣言案事件多达156起。在处理结果方面,有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被行政拘留,11人被行政罚款,2人受到行政警告,另外还有135人被批评教育。
典型案例中,2024年10月18日,武川县网民高某在关于海亮广场打架斗殴事件的警情通报下,发布了不实评论,声称“殡仪馆都收到遗体了”。高某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最终,属地公安机关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其次是涉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招警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类事件51起,对6人进行了行政罚款,对45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典型案例里,2024年11月26日,赛罕区网民邓某因为从事教培行业,为了吸粉引流,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称“呼和浩特市第三监狱招聘30名狱警”。这一行为误导了求职者,还扰乱了相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邓某的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再者是涉巴彦淖尔市重大刑事案件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类事件23起,对1人进行了行政罚款,对1人给予行政警告,对2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典型案例为,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网民张某某为了博眼球,在社交平台发布涉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重大刑事案件的谣言,称“巴彦淖尔五原县杀人案和和林格尔机场欠薪有关”。张某某的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最后是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地震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此类事件10起,对4人进行了行政罚款,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典型案例是,2024年10月30日,网民贺某某为了博取眼球、吸引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关于托克托县地震的相关信息,声称“昨天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级,怕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所以没说”,还称自己能预知地震。贺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的这4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涵盖了不同领域的网络谣言情况。这些案例反映出部分网民为了个人私利或博眼球,在网络上肆意编造和传播谣言,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和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对造谣者进行了相应处罚,彰显了打击网络谣言的决心,也提醒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论,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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