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杭州女童坠亡案”展开,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后续保姆女儿起诉雇主名誉侵权案的一审、二审进展,包括庭审焦点、双方观点等内容。
2020年6月,曾备受社会瞩目的“杭州女童坠亡案”发生。当时,杭州的保姆梁某某做出了一个令人痛心的举动,她将雇主解女士年仅2岁的女儿米粒,单独留在了自己女儿左某的家中。最终,这场疏忽酿成了悲剧,米粒意外坠亡。
时间来到2025年3月26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的二审,在合肥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据潇湘晨报记者从解女士处了解到的消息,此案将择期宣判。
回顾这起案件的过往,2022年5月9日,杭州市钱塘区法院对“杭州女童坠亡案”作出了刑事判决。保姆梁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到了2023年11月15日,民事一审又判处梁某某赔偿解女士25万元。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的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左某提出的事实主要集中在解女士发布的视频上,这些视频以定位、文字等形式,公开了左某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同时,解女士的抖音账号里存在大量针对左某的负面性评价,公然贬损左某的人格、损毁其名誉。左某在诉讼书中表示,自己不仅名誉权受到了严重影响,还遭到了网友、亲友的误解、辱骂甚至威胁。左某的主要诉求是消除对自己名誉权的影响,并向解女士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以及维权费用两万元。
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解女士存在侵权行为。不过,综合考虑相关争议视频已下架,结合解女士丧女之痛和普通社会民众的一般情感价值判断等因素,法院对左某主张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出了上诉。
3月26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此次庭审焦点仍然围绕是否构成侵权展开。李彩娥律师和解女士认为,她们视频中所述的内容均基于事实,不存在侵权问题。并且表示,若法院仍维持侵权认定,她们愿意主动赔礼道歉。此外,李彩娥律师还提到,左某主要认为解女士所做的账号,是在用米粒案件流量谋取商业目的。但李彩娥律师认为,案件流量和商业流量不可等同。而且解女士本来就从事经商活动,并非是在发生米粒的悲剧后才开始经商的。一审时左某曾提出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解女士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不过李彩娥律师称,在二审庭审上,左某最后撤回了索赔1元的诉求。
本文围绕“杭州女童坠亡案”及其衍生的名誉侵权案展开,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包括女童坠亡的经过、刑事和民事判决结果,以及名誉侵权案一审、二审的情况,双方在案件中的观点和诉求等。目前二审已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最终结果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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