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涉嫌受贿一案,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对其的起诉指控内容。
正风肃纪,坚决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济观察网从高检网3月20日消息了解到,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有了新进展。
此前,该案件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牛向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同时,检察机关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显示,被告人牛向东曾利用自己担任丹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丹东市副市长,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牛向东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围绕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涉嫌受贿案展开,介绍了案件从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起诉,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进展,以及起诉指控其利用多职便利受贿数额巨大应担刑责的情况,体现了我国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和打击腐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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