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利用购物卡转移涉诈资金的诈骗洗钱新套路,通过南京周某和甘肃张女士两个具体的诈骗案例,详细介绍了诈骗手段,并提及国家反诈中心民警指出的刷单类和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中利用购物卡实施诈骗的情况。
近日,公安部发布重要提示,一种以购物卡转移涉诈资金的新型诈骗洗钱套路在全国多地呈高发态势。诈骗分子利用购物卡不记名的特性,先诱使受害者购买购物卡,再获取卡号和密码,在实施诈骗的同时完成“洗钱”犯罪。
前不久,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接到辖区某超市提供的一条异常购卡线索。当晚7点多,一名叫周某的男子来到建邺区的一家超市,在短短两分钟内,连续购买了价值高达14.5万元的购物卡,声称是为单位发福利。当超市工作人员询问发票开具事宜时,周某却表示发票相关信息忘在家里了,之后需要开发票再联系。
周某的这番说辞明显不符合常理。工作人员还注意到,周某在购卡过程中频繁操作手机,好像在发消息,并且一直催促工作人员快点清点购物卡。超市工作人员回忆道:“当时我就觉得情况不对劲,购买时间已经过了春节,而且他连开票信息都不清楚,所以我马上通知了防损部门。”
超市管理部门经过分析,怀疑周某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刻报了警。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先是解释称这批卡是帮朋友购买的,这与他之前购卡时所说的为公司发福利的理由自相矛盾。
那么,周某究竟是如何一步步陷入骗局的呢?在办案民警的耐心劝说下,他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半个多月前,周某在网上浏览视频时,下载安装了一款交友软件,并在该平台上结识了一名网友。随后,网友将他拉入一个刷单做任务的群里。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反诈中心负责人沈晓玲介绍:“刚开始做任务时,周某确实获得了一些小额返利,这让他相信这是真实的,从而对这件事深信不疑。当他准备进一步投入时,对方就以账户受限或异常等理由,让他去线下购买购物卡,并把卡号和卡密发给嫌疑人,以便进行下一步操作。”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对方不仅让周某购买大额购物卡,还要求他编造买卡的理由,并且叮嘱他不要告诉任何人,以免骗局被识破。好在民警及时进行拦截和劝说,周某最终认清自己遭遇了诈骗,并于近期前往购卡点,办理了14.5万元购卡费用的退还手续。
无独有偶,在甘肃张掖高台县的张女士近日也落入了诈骗分子同样的陷阱。她一次性购买了20余张网络购物卡,只不过骗术换了个“马甲”,打着跨境电商的幌子。
近日,高台县的一名快递员在派送快递时,发现张女士有多件到付快递,且快递内均装着类似卡片的物件。快递员怀疑张女士可能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便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高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张女士,询问快递相关情况。原来,张女士此前刷视频时添加了一名陌生网友微信,为了利用空闲时间赚点收入,在对方推荐下下载了一款所谓的跨境电商软件,并添加了“客服”。
据警方介绍,诈骗分子以“无货源跨境电商”为掩护,用虚假账单和销量引诱他人投资开店,然后指导受害人用购物卡支付小额订单费用。待该笔订单完成后,受害人在平台上能看到账户收益且可成功提现。当受害人放松警惕投入更多资金后,骗子就会以“未按时完成订单”“客户投诉”等各种理由限制提现,甚至冻结账户资金。
国家反诈中心民警杨举提醒:“刷单类诈骗的变种繁多,比如诈骗分子会诱导你开一个虚假的‘跨境网店’,称店铺要升级或增加商品类目,引导你购买购物卡并提供卡号和卡密,从而实施诈骗。在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中,诈骗分子会以规避手续费、账户解冻金、账户异常等借口,引导被害人购买购物卡进行诈骗。”
本文通过南京周某和甘肃张女士两个案例,揭示了利用购物卡实施诈骗的新套路,包括刷单返利和跨境电商等骗术。同时,国家反诈中心民警指出刷单类和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中利用购物卡诈骗的常见手段。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陷入此类诈骗陷阱,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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