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展开,详细介绍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流程。
在3月24日这一天,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一场主题为“科技赋能新质生产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次发布会上,枣庄市科技局副局长沈长遐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一系列条件:
- 企业需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者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同时,该企业要做到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且正常交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的职工总数不能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得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同样不能超过2亿元。
- 企业所在的行业不能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也不能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以及当年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而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后所得分值不能低于60分,并且科技人员评价指标得分不能为0分。
- 若符合上述1 – 4项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就可以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 企业持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 企业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0%。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以下要求: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要达到相应要求。
-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流程
有意愿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需要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进行注册,然后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而有意愿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则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向所在的区(市)科技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经过区、市科技部门审核后,会被推荐至省认定部门。
本文详细介绍了3月24日枣庄市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为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推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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